1. 換貨
I. 當閣下或閣下指定之收貨人士收取已訂購之貨品的同時,有責任檢查該貨品外觀是否存有損毀及配件是否齊全。
II. 如收貨後7天內發現質量問題*,可享同款型號換貨服務。假若同一型號之貨品已售罄或出現缺貨情況,閣下可更換與產品同類別並且價錢相同之其它產品。我們會根據您訂單的送貨地址,安排再次運送貨品,而且不會加收運費。(東涌、愉景灣、離島、大嶼山及送貨細則(II)及(III)的情況除外)
III. 閣下請先致電 6677 4577 登記,安排更換程序。
*以下任何一項情況恕不能接受換貨要求:
- 顧客在收到貨品後逾 7 個工作天以上才提出退換要求。
- 更換或退款之貨品未有連同完整包裝一併退回。
- 更產品已損壞、花損及曾經濕水之現象。
- 貨品必須與所有購買時所附送之贈品一併更換,否則將收取該贈品的價值。
- 欠缺有效發票。
- 基於個人喜好已要求換貨或退款。
- 貨品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損毀。
IV. 如運送產品時已有損毀,請即時與運送人員協商或可要求拒收產品。